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为国(境)内外2020年1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7.英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者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月13日9:00-2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3日-2月22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3)陈述申辩:2月13日-2月23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3日工作日期间9∶00-2月23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zkfw.91job.org.cn/
(二)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重点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不指定范围和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3月4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省招就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在上述范围内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301室。
3.资格复审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英语成绩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总分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四、考察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到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心承担。
2.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向省教育厅人事处备案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
2.新进人员在中心服务应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待遇
1.本次录用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2.新进人员两年内以熟悉工作为主,原则上不参加在职学历学位进修。
七、监督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25-83335316、83335329;
招聘监督电话:025-83335318。
附件: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